近日,安徽省疾控局、省卫生健康委等13部门联合印发《安徽省结核病防治规划(2025—2030年)》。《规划》提出,2025年全省结核病发病率要控制在46/10万以下,2030年全省结核病发病率要控制在40/10万以下;入学新生体检结核病筛查率,2025年要达到90%以上,2030年要达到95%以上。
《规划》从“优化防治体系,提升服务能力”“强化主动筛查,提高发现水平”“规范治疗管理,提高治疗效果”“加强预防措施,减少发病与传播”“强化政策帮扶,减轻经济负担”“强化社会动员,深化宣传教育”等6个方面提出17条具体举措,从“防、治、管”全流程对结核病防治工作提出要求。
《规划》要求,严格归口管理,提高疾控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位一体”的综合服务能力。强化哨点监测,发挥信息化支撑作用,实现检测、报告、诊疗和随访全流程动态管理,加强对监测信息的分析与应用,促进重点场所聚集性疫情的早识别、早预警、早干预、早处置。加强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完善工作流程,落实首诊医生负责制。强化对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者、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既往结核病患者和糖尿病患者、免疫受损与免疫缺陷患者等重点人群的结核病筛查。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大力推广应用远程会诊和人工智能辅助诊断,有效提高诊断质效。推进无结核社区建设提质扩面。
《规划》提出,强化质量控制,做好患者规范治疗;应用信息化手段,落实患者全程管理;规范耐药结核病诊疗,提升患者治疗效果;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学校疫情防控。建立健全结核病诊疗专家组会诊制度,进一步强化质量控制。发挥“电子药盒”等信息化管理优势,优化管理服务流程,为结核病患者提供覆盖筛查、诊治和随访的全程管理服务。
《规划》要求,坚持多渠道筹资原则,做好医疗保障政策与公共卫生项目的统筹衔接。及时将农村有返贫致贫风险的结核病患者识别为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加强精准帮扶,切实防范化解返贫致贫风险。
安徽省要求,履行属地、部门、单位和个人“四方责任”,各有关部门要落实部门主管责任,协同配合,各司其职,坚持“党的领导、部门协作、社会动员、全民参与”的防控机制,共同做好结核病防治工作,为实现结核病防治目标提供有力支撑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