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网信办、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发布《关于规范“自媒体”医疗科普行为的通知》。《通知》要求,各级卫生健康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应指导医院加强对中西医医务人员网络行为的规范管理,对存在不良网络行为的医生等,依法依规依纪予以处理。持续加大中西医相关医疗科普知识供给力度,将更多权威、专业的健康知识,以多样亲民的形式传达给公众。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当依据职责,强化互联网商业营销活动监管,依法查处变相发布医疗广告等违法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通知》围绕分类核查认证账号资质、清晰展示账号资质信息、严格标注医疗科普信息来源、认真做好资质核验工作、严禁无资质账号生产发布专业医疗科普内容、强化网络行为规范、严禁违规变相发布广告、严处违法违规信息及账号8个方面,对“自媒体”医疗科普信息发布传播行为提出要求。
《通知》明确,网站平台应进一步完善医疗“自媒体”账号资质认证工作,对申请相关资质认证的账号,区分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医学院校人员、医药研发机构等不同医疗领域人员类型,分类开展账号资质核查。对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划分医师(中西医)、护士、药学技术人员、医技人员、科研人员等类型,分类核查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护士执业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药学)等资质证件,以及医疗机构出具的在职证明(具体到科室)等材料。对医学院校、医药研发机构人员,核查学校学院出具的在职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机构部门出具的在职证明等材料。对其他医疗领域从业人员,结合账号名称、简介等情况,核查相应医疗资质证明材料。
《通知》强调,网站平台应坚决清理传授无底线蹭流量打造“网红医生”、借两性健康知识传播色情擦边内容、利用AI(人工智能)编造发布涉医领域同质化文案、编造健康故事售卖商品或药品、假冒医生身份开展科普、为售卖保健品鼓动拒绝就医等违法违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