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医保局、省中医药局5部门联合印发《四川省免陪照护服务试点工作方案》,有序探索推动公立医院免陪照护服务试点工作,减轻患者家属对住院患者的陪护负担,促进住院患者享有安全、专业、全面、全程、优质的照护服务。《方案》明确,全省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均可开展免陪照护服务试点工作,试点期限为1年。除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甘孜藏族自治州、凉山彝族自治州外,各市至少有1家三级医疗机构开展免陪照护服务试点。
《方案》提出,试点医院需结合实际,依据病种特点、病情需求、护理级别等因素,优先选在一级护理患者占比较高、对免陪照护服务需求较大的病区开展试点。同时,考虑到初期医疗护理员配置情况、患者及家属接受度,试点病区可保留一定比例病房用于收治不接受免陪照护服务的患者。各试点医院加强住院患者探视管理,设置每日探视时段,减少非医务人员在病区和医院内的流动,为患者营造安全、安静、有序的住院环境。
为提升服务透明度与便捷性,《方案》提出,有条件的试点医院可优化服务模式与流程,构建医疗护理员可视化预约系统,方便患者了解护理员的工作经验、性别等信息并按需预约。鼓励医院研发“免陪照护服务信息系统”,实现陪护费结算、订餐服务等环节的信息化管理。
针对床护比差距问题,《方案》明确,要优先保障免陪照护服务试点病区护士配备,在病区护士人力不足的情况下,可配置数量适宜、培训合格的医疗护理员,协助为生活不能自理或行动受限的住院患者提供生活照顾服务。
在人才培养方面,《方案》要求,省护理学会要加大医疗护理员招生、培训、考核与发证的统筹和规范管理力度,会同四川护理职业学院定期对培训机构进行质量评价。试点医院要聘用具有培训合格证书的医疗护理员,强化医疗护理员日常培训,规范服务行为,定期对医疗护理员进行服务能力评估和服务质量监督。
《方案》还提出要从多方面强化服务保障:试点医院要制定陪护标准、管理制度和服务流程;医生开具入院证时应与患者沟通并签署免陪照护服务告知书;试点医院要优化院内工作流程,加强医院食堂、营养科信息化建设,提供在线便捷订餐和购买生活用品服务,由专人统一送餐和生活用品到病区,为住院患者提供陪检服务等。
《方案》明确,免陪照护服务仅适用于特级、一级护理患者,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由患者或患者家属知情同意后自主选择。此前,省医保局已公布免陪照护服务价格项目,分档次制定服务价格,目前免陪照护服务已在全省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