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开展传染病防治法宣贯工作
发布时间:2025-06-09 16:00:06 来源:健康报 点击: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印发通知,要求各级卫生健康、中医药、疾病防控行政部门以及医疗机构、疾控机构等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工作。
通知要求,要把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传染病防治法与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有关决策部署结合起来,放在推进全民健康的大局中理解把握、谋划实施。要深刻理解传染病防治法修订的背景和意义,将宣贯工作作为重要任务列入议事日程,切实做好组织工作。要深刻领会传染病防治法立法的基本原则和确立的主要制度,增强宣贯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使法律规定切实得到贯彻落实。要把传染病防治法宣贯工作当作普法宣传的一项重要任务,深入开展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在全系统形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切实发挥法治对于卫生健康事业的规范、引领、保障作用。
通知强调,要对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有关职责和任务要求进行全面梳理和分级归纳,明确责任主体,研究形成责任清单,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确保依法行政。要明确工作任务分工,做好配套规定的制修订工作,确保有关配套规定如期出台。同时,要做好相关规范性文件等配套规定的清理工作。
据了解,传染病防治法于2025年4月30日由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修订通过,将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传染病防治法就完善传染病防治体制机制,加强传染病监测体系建设,完善传染病预警制度、疫情报告制度、疫情信息公布制度和应急处置制度,健全疫情救治体系,强化传染病防治保障措施等内容,进行了系统规定。